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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学校教育人物资料的通知
2016-01-13 09:48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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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室:

近日,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《关于报送教育人物资料的通知》(赣教办函[2016]1号)文件,省方志办拟编纂《江西省志·人物志(1991-2010)》、省教育厅拟编纂第二批《江西省志·教育志(1991-2010)》,要求各高等学校做好教育人物材料。根据学校要求,为做好本次教育人物材料的报送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送对象

根据文件要求,以下人员(1991年-2010年取得下面以及附件一中规定条件的)需要报送材料:

(一)人物传

1.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得者,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家级工程中心带头人,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才;

2.国家重点学科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带头人,具有全国影响的学术领域的代表性人物,事迹突出感人,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;

3.其他有重大影响或社会贡献者。

(二)人物简介

1.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第一主研人,承担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的第一主持人;

2.国家863、973计划重点项目课题负责人;

3.捐资助学先进个人(事迹感人、数额较大);

4.其他有重大影响或社会贡献者。

(三)人物表

1.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、全国人大代表、全国政协委员;

2.正厅级建制高校担任正、副实职者;

3.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;

4.“井冈学者”特聘教授;

5.“赣鄱英才555工程”人选;

6.省政府津贴获得者;

7.其他有重大影响或社会贡献者。

二、报送要求

(一)教育人物材料关系学校声誉和社会影响力,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,指定写作能力强、工作认真的专人负责。专门负责人应积极联系有关人才,协助做好材料填写和报送工作。

(二)请符合人物传、人物简介的有关专家或人才从附件2、3下载《人物传样稿》、《人物简介样稿》,根据文件第四条“资料撰写注意事项”要求,按照样稿格式填写。人物表由人事处负责填报,不需要部门和个人填报。

(三)部门汇总人物传、人物简介材料电子版(word格式),并进行初审,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它发送至人事科邮箱:627024640@qq.com。汇总、审核、完善后,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教育志编纂办。

联系人:刘金丁

电话:86221952

人事科

2016年1月13日

附件【附件1:赣教办函[2016]1号文件.pdf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人物传样稿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人物简介样稿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4:学校通知:关于报送学校教育人物资料的通知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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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值班电话:0791-8636272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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